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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2-09-28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主席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率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确立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和市场体系、国际合作,充分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在此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压力测试,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平稳有序转型。

 

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准确依据。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和确保绿色金融业务可持续性的重要保障。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环境权益融资工具》 4项标准,另有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程序,涉及环境、社会与治理(ESG)评价、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等重点领域。同时,深入开展过渡性金融标准研究,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标准依据。

 

二、坚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环境信息公开是有效减少绿色金融供需双方环境信息不对称和降低“洗绿”等风险的重要机制。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发行人关注自己的环境信息公开,不断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率先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利用金融技术进行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有效降低环境信息披露和管理成本。引导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的部分金融机构分层次、分阶段地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实验区内200多个金融机构完成了环境信息公开报告的试编。

 

三、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制定和实施激励约束政策,动员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将把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和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抵押品,盘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资产。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季度绿色金融评价,增强金融机构拓展绿色业务的动力。创建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专项再贷款,用于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碳减排重点领域,以及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2022年6月末,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向金融机构发放低成本资金1827亿元和357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相关贷款3045亿元和439亿元,带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6000多万吨。

 

四、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培育和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市场参与者多样化需求、丰富和优化绿色金融市场供给结构的重要基础。中国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贷款业务规模,创新各类绿色债券产品,稳步推出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元化产品。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发行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流程,增强市场透明度,更好地满足绿色低碳发展的融资需求。2022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绿色债券存量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世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监测和管理,有序推进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防控。深入研究气候环境因素与金融风险的内在联系和潜在传导路径,引导金融机构识别、评估和管理自身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人民银行组织23家全国性银行机构分行业开展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并对试点省份的高碳行业进行压力测试,为有序防范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探索有益路径。

 

六、推进高质量绿色金融区域试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的高质量试点项目。支持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2017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七省(区)十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经过多年努力,这些地区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支持了当地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其中,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数字化赋能、碳账户建设、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已向多地推广。2022年6月末,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1.1万亿元,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

 

七、深化绿色金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绿色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说二十国集团中是最早提出绿色金融议题的国家,也是积极倡导者和坚定支持者。人民银行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以及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GIP)等国际合作平台。凝聚了绿色金融的国际共识,主动引领绿色金融的国际议题。202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欧盟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欧中绿色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奠定基础,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推动绿色发展、助力碳达峰,实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提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低碳转型。

 

一是奠定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逐步加强金融机构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优化绿色金融评价方法,扩大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使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提高市场主体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对气候风险敏感的压力测试方法,扩大测试覆盖面,探索应对气候风险的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三是积极发展可转换金融,引入可转换金融标准,丰富可转换金融产品供应,确保公平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总结试验区的有益经验,及时开始试验区的升级扩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服务京津、港澳台区建设、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五、继续深化国际合作,深入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国际气候治理中提出更多的中国方案,为中国的智慧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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