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将增加2天,其中春节和劳动节各增加1天。此次修订进一步优化了放假调休安排:春节从农历除夕开始放假调休,假期延长至8天;国庆节从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的假期则调整为3天(若逢周三则仅在当天放假)。此外,若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合,假期将合并为8天。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休假需求,同时兼顾节假日安排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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