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问:参展品牌在展位上可以摆放什么?
展品:
必须是参展企业或经参展企业许可由联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
展品需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不得涉及侵权、假冒伪劣等问题。
不得跨展区摆放或摆放于展位净展览面积之外。
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需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
宣传资料:
可以展示宣传资料,包括设置显著标识、印发本企业名称的名片、宣传本企业产品的网站、光盘或纸质材料。
不得派发或展示非参展企业及非联营企业的宣传资料。
展位标识:
展位楣板上只允许列明参展企业名称。
联营企业可在展位上展示包括联营单位信息的参展证明。
禁止物品:
严禁将烟花、爆竹、汽油、酒精、天那水、氢气等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带入展馆参展。
展位使用:
展位实际使用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一致。
严禁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
展位内不得空置,因不可抗力造成展位空置需由交易团书面说明原因。
安全与环保:
展位搭建需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影响展馆设施。